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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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音频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4月1日发布了《甘肃省政府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全省森林防火期原则上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原则上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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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宣传录音-mp3音频录制
护林防火宣传录音内容【各地内容不同,请将本地有关政策法规发到QQ:7355753,我们可以为您录制】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与扑救森林火灾的自觉性,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全面提高我区森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致富全区,造福人们。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向辖区内各乡镇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通告如下:一、全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制度:每年从十月一日至下年度的四月三十日,为我区森林防火的重点期。乡、镇、林场要坚持值班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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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纪法规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公告如下: 一、2020年4月3日—5月10日,对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二、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三、实行林区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