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各位村民朋友们: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严禁秸秆焚烧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村的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广大村民认真贯彻执行。严禁秸秆焚烧,提高秸秆利用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近几年我们地区由于随便焚烧秸秆,学校教室乌烟瘴气,影响学生上课,有的烧坏电线电缆,影响通讯通电,有的烧损庄稼,有的烧毁房屋,引起民事诉讼,更严重的出现烧伤、烧死人命,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准焚烧秸秆,那么稻草、豆杆如何处置呢?现请农户选择如下途径进行秸秆转化综合利用。 1、机耕草环田。近年来,各级政府推广拖拉机秸秆环田,并对机械进行财政补贴,请广大农户积极响应草还田号召,为改良土壤创造积极有利条件。2、人工草还田。秸秆是丰富的有机肥料,适宜桑田覆盖。各农户可将稻草环田于桑园,既作肥料又可灭菌除草。3、秸秆填埋。由于秸秆有丰富的有机肥,农户可将秸秆就地堆腐,作为下一熟的有机肥料。4、秸秆回收。经专家研究,每亩秸秆能发挥200公斤煤炭热量,能发电500度左右。为推广秸秆发电,农户可把秸秆直接送到秸秆回收点,或由回收站到田头收购。此外,把秸秆粉碎,可作饲料的生产原料;秸秆转化沼气可供生活用气;秸秆还可作为建材装璜板材的原料。严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严禁在通达工程上打谷晒场,严禁在田间焚烧秸秆,严禁在路边焚烧秸秆。凡在公路、通达工程打谷晒场、焚烧秸秆的除现场没收粮草外,还要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凡在路边焚烧秸秆的,烧损一棵树,罚款10倍以上的树价;凡在田间焚烧秸秆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发现一处,消防中队现场灭火一处,并向当事人收取1500元的消防费用;凡发现未采取秸秆还田的农户,取消粮食补贴等政府优惠政策。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公路和通达工程上打谷晒场,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希望全村村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见火就扑、见焚就处、见烟就罚。以实现全面禁烧,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秸秆禁烧工作广播稿 广大农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相当一部分被废弃或焚烧,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因秸秆焚烧或乱堆放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规定,现就严禁焚烧秸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在新甫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焚烧、乱抛乱放秸秆,收割机具必须低茬作业并加装粉碎装置,收割期间,只允许收整草或切碎收割,严禁收乱草。切碎稻草全量还田,机收留下的秸秆必须做到随时打捆移田,按村委会指定的地点集中隐蔽堆放,严禁在田间、地头、路旁、沟渠随意乱堆乱放秸秆。 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新甫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火灾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农作物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市政府[2012]37号文件规定精神,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加强对秸秆焚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遵守上述规定,搞好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好和谐新新甫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 各位立德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严禁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严禁秸秆焚烧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村的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广大村民认真贯彻执行。严禁秸秆焚烧,提高秸秆利用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近几年我们地区由于随便焚烧秸秆,学校教室乌烟瘴气,影响学生上课,有的烧坏电线电缆,影响通讯通电,有的烧损庄稼,有的烧毁房屋,引起民事诉讼,更严重的出现烧伤、烧死人命,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场,严禁在田间焚烧秸秆,严禁在路边焚烧秸秆。凡在公路、打麦晒场、焚烧秸秆的除现场没收粮食外,还要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凡在路边焚烧秸秆的,烧坏一棵树,罚款2000元,拘留15天;凡在田间焚烧秸秆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发现一处,消防中队现场灭火一处,并向当事人收取2000元的消防费用;并拘留15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现未采取秸秆还田的农户,取消粮食补贴等政府优惠政策。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场,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希望全村村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见火就扑、见焚就处、见烟就罚。以实现全面禁烧,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全体动员,全力打好禁烧秸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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